為了在此經濟系統中提升客戶廣告成功率與透明度,對於在競價系統中販售固定價格的交易,我們公佈了這項新政策。 我們的目標是保護最終廣告的第三方或第四方的企業主,他們在購買曝光量或點擊數的時候,不清楚廣告的策略與實際的轉換率。對於品牌客戶、廣告代理商與所有的廣告購買者來說,當他們購買 Facebook 廣告媒體,要知道自己的每一分錢花到哪裡去、具體的策略為何都很重要。
其實這並不是 Facebook 最近才端出來的新政策,先前早就明文規範合作的廣告代理商了,甚至有傳言有兩家因為沒有遵守相關規定,而受到 Facebook 的懲罰。 多數廣告人一定會覺得:「Facebook 你也真太不上道了!」這種新時代思維的規定,根本就是蓄意破壞廣告業的舊有的平衡生態嘛! 在下我更加是 Mark 的幫兇了,沒事把這篇文章翻譯成中文幹嘛?話說回來,個人造業個人擔,想幹譙的各位同業請找對事主啊!
"Facebook CEO Mark Zuckerberg"
[/caption] (資料與圖片來源:BUSINESS INSIDER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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